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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液氯緩沖罐生產廠家
    發布時間: 2024-11-25 13:43 更新時間: 2024-11-25 13:43

    液氯緩沖罐生產廠家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火災,可追溯到20世紀初。1925年,厄克特發明干法化學泡沫后,出現了化學泡沫滅火裝置,并逐步得到了廣泛應用。1937年,薩莫研制出蛋白泡沫滅火劑后,空氣泡沫滅火系統逐步取代化學泡沫滅火裝置,且應用范圍不斷擴散。隨著泡沫滅火劑和泡沫滅火設備及工藝不斷發展完善,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作為成熟的滅火技術,在世界范圍內,被廣泛用于生產、加工、儲存、運輸和使用甲、乙、丙類液體的場所,并早已成為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及石油化工裝置區等場所的消防主力軍。的相關工程標準、規范普遍推薦石油及其產品儲罐設置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8.4.2 本條規定是在原規范1993年版的基礎上,液氯緩沖罐生產廠家對設置固定式系統的條件進行了補充和細化,與現行國家標準《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規定相類似。本條各款規定的依據或含義如下:

    屏幕截圖 2024-04-20 154004

        1 單罐容量10000m3及以上的固定頂罐與單罐容量不小于50000m3及以上的浮頂罐發生火災后,撲救其火災所需的泡沫混合液流量較大,滅火難度也較大。而且其儲罐區通??側萘枯^大,可接受的火災風險相對較小,火災一旦失控,造成的損失巨大。另外,這類儲罐若設置半固定式系統,所需的泡沫消防車較多,協調、操作復雜,可靠性低,也不經濟。
    機動消防設施不能進行有效保護系指消防站距油罐區遠或消防車配備不足等。液氯緩沖罐生產廠家地形復雜指建于山坡區,消防道路環行設置有困難的油罐區。
        2 容量小于200m3、罐壁高小于7m的儲罐著火時,燃燒面積不大,7m罐壁高可以將泡沫勾管與消防拉梯二者配合使用進行撲救,操作亦比較簡單,故可以采用移動式滅火系統。
        3 目前,在油田站場單罐容量大于200m3、小于10000m3范圍內的固定頂罐中,5000~10000m3儲罐較少,多為5000m3及以下的儲罐;單罐容量小于50000m3的浮頂罐,多為20000m3、10000m3、5000m3的儲罐。正常條件下,液氯緩沖罐生產廠家這些儲罐采用半固定式系統是可行的。當然,這也不是的。當儲罐區總容量較大、人員和機動消防設施保障性差時,好設置固定式系統。另外,對于原油儲罐,尚需考慮其火災特性。一般認為,原油儲罐火災持續30min后,可能形成了一定厚度的高溫層。若待到此時才噴射泡沫,則可能發生濺溢事故,且火災持續時間越長,這處可能性越大。為此,泡沫消防車等機動設施30min內不能供給泡沫的,好設置固定式系統。再者,液氯緩沖罐生產廠家本規定含單罐容量大于或等于200m3的污油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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